来源: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7-06-09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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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7〕59号
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井子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甘井子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甘井子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大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大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和《关于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大国土房屋发〔2017〕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总体概况。我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崩塌、滑坡为主。今年新增1处后牧华盛有机肥料公司院内山体崩塌,目前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8个。
(二)2016年地质灾害灾情。2016年未发生地质灾害,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一)降水预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区2017年为450~550毫米,降雨量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少1~2成。其中春季降水量略少,有干旱时段;夏季降水量略少,局部地区有伏旱,个别可能有洪涝;秋季降水量略多。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初步预测,我区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危害程度和造成损失与常年相比偏少,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和分布空间与常年基本一致。预计汛期和非汛期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数量接近常年,应特别注意防范强降雨以及工程活动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一)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根据专业地质队伍的调查结果,2017年我区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为主。其中威胁比较严重的1处为今年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2017年5—9月份是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此期间应加强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重点预防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同时,要密切关注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三)地质灾害重要防治区域和对象。全区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1处市级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处区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区域。重要防治区内的住宅小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中等以上的建设项目等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
(四)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我区1处市级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极大,相关街道和部门应依据相关规定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预防责任人及监测责任人;二是完善隐患点《防灾预案》,明确逃生路线和避险方式,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三是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四是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
(一)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一是各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各街道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用于开展辖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配备能够满足地质灾害巡查、应急处置等需要的地质灾害应急设备、装备和车辆;支持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农海、交通、安监、城建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一要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人员不缺岗,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值班电话作为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应向社会公布,便于及时报险。二要执行地质灾害“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汛前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和潜在危害,提出防治措施;汛期对重点地区、危险区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了解其基本情况、潜在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汛后进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等。三要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各街道及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四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街道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及时进行速报。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各街道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的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特别是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重点地段的广大群众,要把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向社会普及,提高群众的识灾辨灾、临灾避险能力。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覆盖到每一位地质灾害基层防治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切实增强基层防治人员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各地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完善组织指挥系统,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能力。通过宣传、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逐步建立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自救体系。
(四)构建“平战结合”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经实现了全年常态化,防治任务繁重。为改善我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人员少、装备差的现状,发挥在连国有地勘单位专业人员多、技术力量强、装备设备足的优势,满足地质灾害平时排查、巡查、监测、宣传培训及战时应急调查、处置的需要,各街道应按就近、方便、科学的原则,与地勘单位合作,尽快构建“平战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将地勘单位的人员等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力量充实到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技术单位的日常技术支撑与应急防治技术支撑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将日常防治与救灾应急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能力和水平。
(五)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三同时”制度。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大连市建筑边坡工程管理办法》,依法加大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制止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监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到位。
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白天)0411-86890925 (夜间及休息日)0411-86890957
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
0411-86876528,1524262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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