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社局 日期:2018-05-16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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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孙成斌)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区人社局坚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为宗旨,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实行合法权益“双保护”,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做好“望闻问切”,优化服务质量。望,即通过梳理案件的“脉络”,对案件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闻,即通过倾听当事人讲述案情经过,找出劳资纠纷的矛盾点,为化解矛盾打好提前量;问,即询问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存在的争议问题,明确争议焦点,尽量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切,即依法为当事人阐释法理,点明涉法依据,便于其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做好“四环调解”,减少当事人诉累。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办案原则,推行调解前移和全程调解,即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裁前调解,为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尽量实现对简单或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案件。同时,通过开展法律宣传、调解培训等活动,提高劳动者和企业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意识,帮助基层调解组织掌握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技巧与方法,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优势,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
三是做好“业务学习”,提升办案水平。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学习和疑难案件研讨,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储备,并通过对疑难案件的交流分析,形成对案件的脉络梳理和意见统一,在观点的切磋和思想的碰撞中,使案件裁审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经得起推敲。同时,定期召开裁审衔接碰头会议,不断强化法条理解一致、裁审结论一致,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工作合力。
今年截至目前,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37件,其中受理案件289件,结案186件,调解撤诉案件142件,案期结案率达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2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