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局 日期:2018-05-03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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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县级以上地方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84号)工作要求,近日,区财政局组织召开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培训会。区直各主管部门、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计近40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编报工作的重要意义、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的主要内容、编制范围、组织实施和报送工作等进行了布置,重点讲解了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的编报内容、编报方法和软件操作,并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工作上需要配合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和社会管理者身份控制的,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者产生服务潜能的经济资源(不包括用于保证部门、单位和机构自身行政职能正常运转所配备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一般包括储备物资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等其他经管资产及受托代理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矿产能源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资产等自然资源资产。建立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此次报表编报,有利于全面摸清政府家底,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反映政府资产管理绩效和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