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7-11-29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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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7〕122号
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部门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大连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大政发〔2016〕61号),区政府决定清理规范13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因事权承接增加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后,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44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结果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附件: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调整目录
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
48365365备用网站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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