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 来源: 日期:2018-06-04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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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娟:
你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林园26号1-101东侧、北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建设建筑物两处(总面积20.25平方米,分别为塑钢、木质)。已责令你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此违法建筑物无偿自行拆除,但你至今未予拆除。现催告你于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予以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