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 来源: 日期:2018-03-15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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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清:
根据群众举报,当事人李长清涉嫌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街道魏塘沟周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涉及建筑物共计9处,面积约4916平方米,砖混结构。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请当事人李长清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身份证、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红旗大队进行陈述或申辩(地址:红旗街道办事处12楼,电话:84218342),逾期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