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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答复函

责任编辑:区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区政府督查室 日期:2017-09-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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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相关指导性文件

1、《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4〕40号)文件中要求,加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和管理。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依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相关规定,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和协助工作,并对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大国土房屋发〔2015〕121号),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政策制定、业务培训、监督指导工作。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协调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筹备、选举、换届、改选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培训工作。社区居委会具体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派驻代表,列席业主委员会议事和决策会议,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

3、《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目前正在全市征求意见中,待《条例》出台后,会进一步细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部分的实施细则。

二、关于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大国土房屋发〔2015〕121号)文件中明确了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成立的工作程序。

1、申请。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开发建设单位可向街道提交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开发建设单位未提出申请的,业主可自行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可以由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书面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筹备。街道办事处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60日内指导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召开筹备组会议,拟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确认业主身份,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及总投票权数;制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15日,公告筹备组工作会议决议及相关资料。

3、召开业主大会。在社区的监督组织下,入户发放、回收《业主大会征求意见书》,就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和表决《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项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唱票,形成会议决议并公告。

4、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及执行秘书,形成会议决议,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会议决议公告全体业主。 

5、备案。一个月内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到街道完成换届备案工作。

三、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文件中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组织和监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内容,区物业主管部门将加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方面的监督和指导,努力解决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在现有法律法规条件下,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的监督指导工作,严格业主委员会成员选拔标准,争取把那些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具体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选拔上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工作人员等,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利用和发挥物业管理协会作用,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评先评优,把优秀的小区业主委员会评选出来,把他们先进事迹、成功经验、优秀业绩进行宣传和推广。

三是利用全市物业管理网络平台,促进街道、社区和业主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目前,全市正在积极筹备建立市、区、街道、社区与业主之间的物业管理网络工作平台,待建成后业主和社区、业主和街道之间的沟通将更加方便,工作将更加便利,协调将更加顺畅。